十七、奪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回主頁   回善書系列總目   回目錄  往下頁

      我在周姑丈的家裡做工,目的是要考查他是怎樣成名的,對他一擧一動,我暗中留意,天長日久,才明白了,就是我姑丈雖然脾氣不好,心倒是滿好。對他的母親,很孝順,晨昏定省,冬溫夏涼,都做得無微不至,不論大事小事,只要她一開口,他很服從。有一天,他的地鄰,把他的地,侵佔去一壠,他去交涉,地鄰橫不講理,周姑丈便想要打官司,想進城裡去,稟告其母,其母說:「祖上的家法,是吃虧常在。俗語說:『窮死不做賊、屈死不告狀。』你明天請厨師做幾桌酒席。請老大(村長)及鄰親、朋友做見證,由他指定地點,另立界址,免得日後,子孫再紛爭。」我姑父立卽遵照著辦。第二天衆親友及老大都到齊,他當衆向侵占地的人陪罪說:「家母說,地是先人所建置,我弄不清楚地界,今天在衆先輩及親友的面前,向汝道歉,麻煩汝和衆人,同到地裡去,指定地界所在,另立界石免得再傷和氣。」侵佔的人,一聽面紅耳赤的說:「我老糊塗了,大先生別說了,我錯了,地是你的。」老大、親友皆大歡喜。

      我由這宗事,知道了周姑丈是從「孝」字上興家立業,成的名。我心想,我爺爺有四個兒子,十三個孫子,自從我奶奶去世,爺爺自立門戶,貧困交迫沒有人服侍。看我姑丈的孝行,眞是無顏可見人,想到此處,就向周姑父請假囘家,把爺爺接到我家奉養,囘家以後,向我姑父一說,我姑父立刻站起來,豎起大姆指說:「看你這種行為,老王家有人了!」

      周姑父的家裡,有一位寡婦,是他的姐姐,快六十歲了。因為兒子當土匪,被鎗殺,全家被剿,窮苦無依無靠,住在姑父家�堙A他叫她在夥房吃飯,家裡的人,也都看不起她,連小孩子都常駡她。我就知道,我姑父雖然被人稱為孝子,他對「孝」字還未圓滿。

      有一天,吃完早飯,我在門外工作,我姑父又講起孝道,很得意地講起,怎樣盡孝。我就說:「我不佩服你的孝道。」我姑父便大聲說:「你怎樣不佩服? 你非說個明白不可!」我說:「你是只知孝身,不知孝心,所以我不佩服。」他更大聲說:「你得給我講明白,不然我和你勢不兩立! 人人都佩服我,你怎不佩服?」我說:「姑娘是令堂的心尖,你叫你姐姐和工人吃飯,你一家人在上房吃飯,她們是母子,必在吃飯的時侯,暗中流淚傷心。你還看不出來! 你算那一路的孝子?」我姑父聽了,半天沒講話,然後豎起大姆指說:「我有汝這樣的親戚,眞算我有德。」立刻把他姐姐請到上房,痛哭流淚的悔過,請他姐姐在上房吃、住,從此以後他們母女姐弟,歡天喜地的過著幸福的日子。

      當他說:眞算我有德時。我心裡說:你有德也是我有德,到底叫我把「志」奪過來了。所以我才說:「佛也是由人成的。」一伸手就過來,人得叫人信服,才算是個好人。非叫人服了,不能算是好人,若能實做實行,就能奪人的志。若想打屎殼螂,就得用大糞。想拍黃皮,就得用小鷄。不用去找,牠自己就會來。所以立志佛就來、誠意神就來、心正人就來、身誠物就來,全在你自己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