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一、完母願(給四弟結婚) 回主頁 回善書系列總目 回目錄 往下頁
我爺爺自到我家,食、宿正常,老弱之身體康復。我爹爹,因免掛慮,力氣也增,所以兩老興起,就行他們的莊稼道,撿拾糞肥,因此所耕之地,收成很好。我四弟聽別人都稱讚我盡孝,他不服氣說:「兩個老人幫著他過日子,怎麼不好! 這算什麼孝! 我若成了家,決不讓老人做一點勞,只享福。」
我聽了,立刻託媒人,給四弟說親,以了我媽臨終的心事。等四弟婦過門才三天,她就說:「媒婆當初提媒,只說是光棍漢一個人,並沒有說有兩輩老人,和有哥哥嫂子,我們二人要出去另居。」四弟就同她分出去另居了。當時我爹願意,跟四弟一起生活,我就說:「爹爹你若是跟四弟生活,我給七畝地養老。」四弟沒答言,過幾天又託人去問。四弟說,他妻婦不答應。我爹一聽,雖是心�堣ㄟ矽部A可也無法,只好作罷! 我妻說:「我侍奉老人,四叔說我不孝,他現在成了家,怎不接去盡孝呢?」我時常說:聽妻言、乖骨肉,有傷天理。四弟婦過門三天,就主張分家,割了手足之情,奪了父子之親,是傷天害理,是無有比此種壞的了,我就知道她一輩子,不能享福。她不知反省,結果分家後,四弟就不去做工了,天天賭博,不到一年,所有積蓄,甚至家俱、衣衫都輸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