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二十四贤妻良母 回目录 回总目
贤 妻
分 家 劝 夫
敬 亲 感 贼
汉朝姜诗,事母至孝,其妻庞氏,敬顺尤笃。 母好饮江水,龎氏每天必往六七里程外取水,煮羹烹茶奉姑,一日因遇强风迟归,母因渴甚,而有微词: 姜诗大怒,遂离弃得,庞氏寄住邻家,日夜勤苦纺织,以所得微资,经常买佳肴,托邻妪转给其姑,经久,邻妪始以实相告,其姑惭愧,即令其回家团聚,姜诗夫妻之孝行,因而名传四方。 时有赤眉贼路过该地,贼首呼喊: 惊大孝者触鬼神之怒,众贼未敢抢刧而过,其孝感岂不大乎。
贞 孝 可 嘉
俞新之妻,元朝绍兴人,闻氏之女,事姑至孝,出嫁未久,其夫即去世,家境清寒,且遗下一孤儿,其父母以俞家贫困,且遗下一孤儿,其父母以俞家贫困,且尚早年轻,促其改嫁,然俞妻流泪坚拒称: [忠臣不扶二主,烈女不嫁二夫,况姑年老,子又幼小,岂能失去依靠,故宁死亦不改嫁。] 当即断发表明意志,其父母遂未敢再提改嫁之事。 其姑年老体弱又失明,闻氏勤谨奉侍,为眼疾得愈,常嗽口舐其目,谅系为天佑,竟得复明。 及姑卒,因家贫未能厚葬,忍恸与子肩负埋葬,朝夕哀号,,状极悲惨,今人心酸。
明朝常州吴子恬妻孙氏系一贤妇。 子恬之继母唐氏对侍子恬苛刻异常,子恬难忍,孙氏屡次劝慰,阻其犯上,迨父殁,继母私藏千金,悉交其亲生子,并将良田分给其子,子恬仅分得少许坏田,子恬愤懑,与弟争论,孙氏力劝其夫,勿因分产忤逆母亲,家虽贫,如肯勤耕当能生活,其后子恬茹苦含辛,努力耕耘,不出十年,家财大发,而其弟好赌,田产变卖一空,无法过日,孙氏再劝其夫,迎继母与舍弟合家生活,孙氏因有贤德,所生三子皆学业成功,金榜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