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撰二十四孝故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回目錄    回總目
   

中華文化萬邦崇 重孝尊親播外中
美德宜揚光更大 全民齊倡孝親風
教孝忠言難格心 宏宣故典感尤深
續編典範孝賢子 供作事親座右箴
每一孝兒善事親 歷辛嘗苦感人神
自欣效法行無倦 纔是中華忠孝民
孝 感

   

  

   
事親苦孝最艱辛  
請看盲人孝母親  
逢亂負行兼賣卜  
孝心無比感神人  
   
   
   
   
   
   

明朝鈞州有一孝子,姓張名宗魯,四歲時即失明。 二十歲時,盜賊蜂起作亂,為免禍害,由其妻牽引,背負老母,遠走他鄉避難,因身無分文,宗魯以卜掛所得微資,供養父母,其妻即採野菜度日。 不幸途中遇賊,欲奪其妻,宗魯向賊叩頭,流淚哀求曰: [余自幼失明無法善侍母親,端賴吾妻奉侍年老身弱之母,如擄吾妻,將絕吾母天年,祈請赦免。] 賊群感其孝,咸認如奪其妻即為不義,遂釋放之。 亂平後,宗魯奉母還鄉,竭力供養母親享度百年。 朝廷聞知盲人之孝行,特厚金帛表彰。

 

   

  

   
晨昏遙拜淚流頻  
蹈上險途歷苦辛  
營釋父歸甘旨奉  
俾能安逸樂天真  
   
   
   
   
   
   
明朝有一姓劉名謹者,浙江山陰人,賦性至孝。 其父因罪被遣往雲南服役,謹方六歲,即知詢家人雲南方向,而朝夕向雲南跪拜。 十四歲時,因思父心切,不顧家人勸阻,奮身起行,前往雲南尋父。 翻山越嶺,歷盡艱辛,經六個月跋涉,始抵其地。 遇父擁抱欲絕,因父患瘋痺,求官吏准代父服役,惟依國法,十六歲以上始准替代,而謹尚未成丁,乃歸家變賣家產,雇他人前往,其父始獲免役還鄉,雖家貧如洗,以甘旨奉養其父終身,可謂孝之至矣。

 

   

  

   
不尤繼母逐離鄉  
母病返家侍藥湯  
將弟視同親手足  
母終悔悟變慈祥  
   
   
   
   
   
   
清朝李應麟,雲南昆明人,秉性至孝,其母不幸去世,勸其父續絃,以賣卜所得,奉養雙親。 應麟奉侍繼母甚孝順,但繼母視其為眼中釘,百般刁難,常藉故鞭打,應麟皆跪而挨杖,未敢抗拒,其父聽信繼母言,遂被逐出家門,然應麟毫不怨恨,每逢雙親生日,即購甘旨持歸祝壽。 後聞繼母生病,返家侍護,並為繼母數次遠赴三十里外求醫藥,直至痊癒,且持繼母所生三弟支愛備至,繼母終於悔悟,善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