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孝经二十四章言 浙江义乌朱领中报亲恩(蓝字为白话解说)

著作孝经名改新 内容还是宣人伦
旨遵先圣良遗教 劝用教儿行孝仁

至圣先师孔子述作之孝经,因文章旨远,后学进修颇费索解,新孝经二十四章,对于孝道之原理法则,阐释精堪,且语文通俗,比较易解,可谓教字劝孝之宝鉴也。    

-----------编者谨识

第一章:父母之怀孕我,生产我,抱负我,提携我,保护我,指导我,此之谓〔恩〕也。若无受此恩恵,则不能生活,与我饮食,与我衣服,与我居住,与我医药,与我婚嫁,此之谓〔债〕也。若无负此债务,亦难得生活。为子女者,既受父母如是重大之〔恩,债〕,应当报之还之,方合公理。若不报不还则属私欲。受人一饭之恩,尚且云报,欠人些少钱财,尚且偿还,何况终身受父母极大之〔恩,债〕而不报还乎?有受恩若不报,有负债若不还,则属野蛮之行为,无文明之精神,乃违背公理公法,所谓违背天理良心,伦理道德,必能造成苦恼家庭,亦能造成社会邪恶风气。凡为子女者,必须本乎良心,奉事父母,如爱惜子女一样,曲从父母,如容忍子女一般,父母之爱子女,无所不至,子女之爱父母,亦无所不至,便是尽还报之责任,可谓孝矣。此即伦理道德精神之根本,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最重要之条件。若无依此理而实行者,则中华文化,不能复兴,社会不良风气,不能改善,所有苦恼家庭,不能改造为幸福家庭,乃文明国民之大不幸与可怜也。 
第二章:十月怀胎,三年保抱,十年教养,万古不变,是以孝道,亦如天地日月,万古不变,谓孝道为陈旧腐败者,非也。尚末养成中华民族文化精神之人, 始敢误认孝道为不合理不合法,此乃其自己本身之大差错大误谬钱财思亲,喜庆思亲,安乐思亲,相见甚欢,谓孝道为至情真性者,是也。中华民族文化之伦理道德精神,即在此也。
第三章: 即你,不论男女何心皆是。有不念父母否?君有厌弃父母否?君有与父母斗气否?君有望父母早死否?君有不顾父母衣食,而独知自己快乐否?君有任父母劳苦,而自与妻子安逸否?君有偏纵妻妾,而骂父母苛刻否?君有抛弃家乡,而累父母饥寒否?君有与兄弟相争,而伤父母之心否?君有与邪人相聚,而贻父母之忧否?君有凶恶阴柔,而夺父母之财产否?君有颠倒昏迷,而败父母之基业否?君有恃自己之才能,而轻视父母否?君有夸自己之富贵,而鄙薄父母否?君有不敬奉祖父祖母否?君有不厚待继父继母否?若对于孝道之原理法则,无硑究彻底分明,或对礼义廉耻之四维,不肯遵守实行之人,则时常有如此之行为状态可出现。有一于此,不可为人,清夜细思,能无隐痛?回头是岸,改过自新,犹足称孝。不论何人,若有此之言行擧动, 须要接受社会上之特别教化,方能改过自新,若不肯接受社上之特别教化,或社会上无人肯特别教化,则大部份之人,不能改过自新,自古以来,多属如此。
第四章:君之父母富贵乎?可贺,当建功立业。君之父母贫贱?可惜,当勤俭兴家。 君之父母健康乎? 可喜,当菽水承欢。君之父母衰弱?可忧,当培补元气。君之父母双全乎?可庆,当乐敍天伦。君之父母鳏寡乎?可悲,当代除苦恼。君之父母残癈乎?可怜,当加意周全。君之父母早亡乎?可伤,当奋志成人。君之父母出外乎?可虑,当遵循规矩,君之父母无踪乎?可哀,当万里寻亲。君之父母疾病乎?可危,速速恳切调医。君之父母灾难乎?可惊速速拼命救护。 此乃报恩还债之重大义务,不得推辞。

 

第五章 : 金钱可宝,父母更可宝,何也? 金钱可复得,父母不可复得。 妻子可爱,父母更可爱,何也? 妻子可再有,父母不可再有。 职位要顾,父母更要顾,何也? 职位可另寻,父母不可另寻。 身命要保,父母更要保,何也? 君之生命,由父母千辛万苦养育而来也,如无父母? 安有我身? 是父母重于我身也。  有合理合法否? 须要特别详细研究彻底分明,方能了解。若无详细硑究彻底分明,则不能了解,既不能了解,则能误错认为不合理不合法之可惜。

第六章 : 父母为生神活佛,庇我以最厚之福泽,你有受此种之特别庇荫否? 父母如良相名将,我以更大之保护。  你有受此种之特别保护否?

第七章 : 孝子待亲,不可露自己之庄严态,不可露自己之枯淡态,不可露自己之劳倦态,不可露自己之疾病态,不可露自己之愁苦态,不可露自己之怨怒态。 若有此数种之态度,则属不孝。 孝子事亲,不可使吾亲有冷淡心,不可使吾亲有烦恼心,不可使吾亲有惊恐心,不可使吾亲有愁闷心,不可使吾亲有难言心,不可使吾亲有愧恨心。 孝道之原理法则,不知不识之人,多能使父母翁姑祖父母,有此数种不安心。

第八章 : 尽孝无难,不过顺其心意,厚其衣食,不缺钱财,不受耻辱,便是大贤。  此即普通之孝,可以建立普通之平安幸福家庭 至乐无难,但求有饭食饭,有粥食粥,两无嫌怨,两不忧愁,便是大福。 此亦普通之孝,可以渡过普通之平安幸福生活。

 

第九章 : 目中时时有父母在前,心中时时有父母牵挂,始谓之天性无亏,此即中华民族文化根本,伦理道德精神源头 生前无半点厌弃,死后无一毫悔恨,始谓之人力克尽。 如此,始有竭尽对父母翁姑祖父母之义务。

第十章 : 得一日,要敬一日,诚欢诚喜,但求无愧我心。 须要良心有出现时始可以做标准 有一分,须尽一分,或富或贫,祗是各量己力。 肯存天理良心做事,就可以。

第十一章 : 视于无形,听于无声,谓父母微有其意,人子巳先知之,务求体贴周全,毋使吾亲有难言之痛也。 若能如此,始能符合精神上之孝也。 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,如父母太过愤怒,人子宜暂避之,勿受意外之灾,而使吾亲有后悔之悲也。 须能如此,始免致至现出不孝之行为。

第十二章 : 父母虽恶,能以仁义感动之,则化恶而为善,切勿激之生变也,尤不可弃之如遗也。 此乃行孝道之义务也。 父母虽严,能以和悦善事之,则转严而为宽,切勿怨恨自伤也,尤不可愤激自尽也。 此亦行孝者之义务也

 

第十三章 : 勿谓无钱财难尽孝也,自己俭一分之财,则父母作十分之用,况俭积宽舒,鸡豚更乐。 欲行孝道之人,有如此之心性。 须勿谓有兄弟可分劳也,人人存推诿之心,则父母受饥寒之惨,况私蓄诈伪,禽兽不如。 误认不须行孝道之人,则多有如此之行为。  勿谓亲心仁慈,我可自恕。 勿谓世道浇薄,我犹胜人。 勿谓今日不孝,尚有明日可孝。 勿谓向来不孝,不必后来行孝。 此皆不肯行孝道之人,故敢说出如此之话也,嗟乎,为此说者,真无良心矣。 无差错。 须知尽孝一日,可解双亲万种愁。 尽孝一时,不至终身皆忤逆。 请改过自新

第十四章 : 居安乐之场,当念疾病人的痛苦,必设法以销除之。 值少壮之日,须念老衰人的辛酸,必多方以安宁之。 此乃行孝者之义务 所以尽孝勿辞劳,转眼便为人父母,行仁休望报,回头且看尔儿孙。 欲尽义务以行孝道之人,请要详细考虑。  

第十五章 : 世间无不慈之母,怨父母不慈者,必不谅父母之苦衷,及至谅之,而父母无限红泪矣,晚矣,此种之人,自古巳不少,近来则更多,真可怜。 天下无不是之父母,骂父母不是者,必不知自己之罪恶,及至知之,而父母或归黄土矣,悲哉。  此即造成苦恼家庭,变成社会不良风气之大因。

第十六章 : 子之孝,不如率妇以尽孝,盖妇常近亲者也,翁姑得一孝妇,胜于得一孝子。  为儿子之人肯如此否?  妇之孝,更当导孙以行孝,盖孙能娱亲者也,祖父母得一孝孙,又添一辈孝子。  肯媳妇之人,肯如此否?

 

第十七章 : 扬名声即所以显父母,虽远游亦孝 此即指对社会国家,有尽忠诚之义务,以工作贡献之人而言。 执干戈而真卫社稷,虽死亡亦孝。 此即忠孝两全

第十八章 : 丈夫七尺身材,爱父母尤当爱祖国。  此乃为家族与为国民尽孝兼尽忠之义务  女子两重责任,孝父母, 尤要孝翁姑。 此即为妇女应尽之义务

第十九章 岁月不能久待,老人恐易死亡,为人莫背良心。  为人子女媳孙者,要存天理良心,以对待父母翁姑祖父母。  父母是我根本,无根可能茂盛,既死抱恨终身。 切不可怨恨父母翁姑祖父母须早死。

第二十章 : 万金空奠思亲酒,一滴何曾到九泉,与其死后祭之丰,不如生前养之薄也。  此乃对生前之奉养,比较死后之祭祀,更加重要。  孝顺还生孝顺子,忤逆还生忤逆儿,盖因习见其行为,自然尽学其擧动也。 若恐怕将来,自己之子女媳妇孙儿,对待我不孝,自己则不可做出不孝之行为,与子女媳妇孙看样

 

第二十一章 : 君子有终身之丧,因本心不忘,故忌日犹存哀痛。  若能时常保存此种之良心,则终身不敢做出损身败家之行为。  君子有百世之养,因用情最厚,故坟墓必极安全。  此即恐怕造成苦恼家庭之做法也。

第廿二章 : 女无不爱,媳无不憎,劝天下妇人,本爱女之心而爱媳。 须常受社会教化,始有功效  妻常于顺,亲常于逆,愿尔曹儿子,将顺妻之意以顺亲。  此即中华文化复兴运动,须对伦理道德精神,特别运动之社会教化上,最重要之急务。

第廿三章 : 父母慈,而儿女孝,两者须全。 翁姑慈,而媳妇贤,双方兼重。 此即中华文化民族精神根本, 亦系伦理道德源头,为建立幸福家庭之基础。

第廿四章 : 凡逢亲病,必多集有智识之亲朋,详细硑究,定其寒热,及何种病,然后信任名医调治。  如此始免致误错 尤必躬亲汤药,日夜不离。 始免致看护不周至  又常留亲朋在家,指点一切,凡自己所见不到者,有人提醒,则不致失祭。 应当须要如此。   倘不幸临死,必须自己或妻妾,或儿女,或兄弟,或姊妹,或伯叔,或姆婶,或婢仆,或亲朋,轮流看护。 此亦有须要 有一分之望,必尽一分之医,或尽种种方法,以期挽救于万一,甚至弃产借债,亦所不计。 此乃为人子女媳妇孙之义务责任。 如庆生全,则是家庭幸福。 可恭可贺  倘不幸死亡,不可因财嗟怨,盖天理所当然也。 既有尽义务以完责任,则免致违犯不孝之罪过。 此为儿女媳妇, 一生最大之事,当万分注意。 否则大错持错,终身悔之不及。  为子女媳妇孙之人,须对理路硑究彻底分明,始免误错反悔。